數位中介法藏「帝王條款」!掀反彈聲浪 民進黨出面滅火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訂《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許多反彈聲浪,除了民眾抱怨,也有許多政治人物出來反對,民進黨也緊急出面澄清,並非限制網路言論自由,且草案還在公聽會階段,尚未送進立法院,將持續溝通,等到大家能接受相關做法,再繼續進行。

臉書粉專「己爸偶」分析,《數位中介服務法》不是僅僅控管在網路平台上的言論,更是深入到「網路通訊」的基礎建設當中,因此「今天你選擇默不作聲,明天你無法出聲」,雖然人民的意見反映可能沒用,但若珍惜台灣寶貴的民主言論自由,希望大家可以一同站出來,表達反對意見。

「己爸偶」表示,NCC新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意圖管制「行政部門認定的」不當言論,包含但不限於通訊服務、網路購物、線上遊戲、雲端空間與論壇等所有網路平台,意味著從Google、微軟、LINE、PChome、Facebook、巴哈到PTT,從手遊到英雄聯盟,都由並非法院的「行政主管機關」,來限制或刪除「不當言論」。

圖/「己爸偶」對《數位中介服務法》進行分析,整理出受到規範的範圍。(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己爸偶」點出,根據法案第4條規定,這條法令的納管對象為「中華民國設立商業據點,或與我國實質關聯」的數位服務,並不是只有一般大眾認知的「網路平台」,而是幾乎包含了所有C2C、B2C及B2B的網路服務,甚至連CDN、DNS、網站域名商、ISP,以及整體網通基礎建設,全都在「控管不當言論」的範圍內。

「己爸偶」說明,就算「與我國實質關聯」寫下了包山包海的限制,但也有一條「使用者對其服務之可及性」定義,當成帝王條款。而所謂的可及性,意思就是「只要我國使用者可觸及」,不管是哪一國的公司,只要我國使用者可透過網路存取服務,無論公司的營業性質,就在法案列管的範圍當中

「己爸偶」指出,而法案第3條當中,能定義不當言論的機關有衛福部、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等單位,還包含了「其他服務由相關主管機關辦理」這項霸王條款,意味著有中央主管機關就能定義,實際上就是行政院下方,所有行政主管機關都有「定義『不當言論』」的權力

圖/己爸偶表示,法案第三條當中,列出能定義不當言論的機關,裡面還包含「霸王條款」。(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而所謂的不當言論,就是由主管機關認定,言論是否侵害尊嚴、犯罪偵查、族群性別宗教國籍等歧視行為、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公共健康權益維護、消費者或投資人權益保護等權益。當中還有一條規定,若言論侵害「國家安全或國防等公共安全維持」,也同樣屬於不當言論,至於定義為何,則是由主管機關認定。

「己爸偶」還點出,若業者不控管言論,將面臨單項最高台幣1,000萬元的罰鍰,還可能透過電信手段「阻斷使用者接取或使用服務」,禁止不限境內平台的網路連接。

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爭議,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表示,他擔任行政院長、科技政委的時期,始終推動台灣網路進步,更曾在網路站的第一線,對抗對岸網軍的侵擾,無論是任何政府嘗試限制言論自由的法案,他都是「反對、反對、反對」。

圖/張善政說,NCC應該立刻退回《數位中介服務法》的草案,同時喊話鄭運鵬,「這次,我們的立場應該一致了吧」。(翻攝張善政臉書)

張善政表示,NCC應該立刻退回《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還給人民自由、開放的網路空間,同時喊話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鄭運鵬,應該一起反對這部法律,一起守護台灣網路的言論自由,「這次,我們的立場應該一致了吧?」

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這項法案號稱為了維護網路言論自由,要納管各式網路平台,但平台業者為此感到相當不安,法令中還規定,主管機關有權針對認定的不實資訊,向法院提出「資訊限制令」,法院的窗口則要48小時內做出裁定,且裁定前就可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先不討論我國法院審理能量已經飽和,難道短短2天內判別訊息真偽,不會造成冤假錯案嗎?

圖/柯文哲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模糊地帶,會讓行政權擴張到無以復加。(翻攝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表示,網路謠言應該制止、挑動仇恨的言論必須節制,但《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模糊地帶,會讓行政權擴張到無以復加,利用不明確的法律概念,壓迫所有必平之鳴、呼籲改革的力量在網路上噤聲,造成對人民與思想的箝制。

對此,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回應,每個人都要為言論負責,現在有誹謗、妨害名譽等法規來控制,如果回到審查機制,等於倒退到30多年前,民主的進步不該走到這樣。

圖/黃珊珊說,現在有誹謗、妨害名譽,若回到審查機制,等於倒退回30多年前。(翻攝黃珊珊臉書)

而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也在臉書上直言,「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同時還附上「over my dead body」的經典名句。

圖/高嘉瑜認為,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翻攝高嘉瑜臉書)

對此,民進黨也出面澄清,NCC並沒有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且這項法令是為了避免「私密影像」、「造謠假訊息」等違法內容在數位平台擴散,全世界民主國家都面臨這項挑戰,目前政府正在研議階段,還在收集意見。

民進黨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仍在公聽會階段,尚未送入立院,行政院已請相關部會持續溝通,等到大家能接受相關做法,才會繼續進行,NCC原先預計下周舉辦的公聽會也暫緩,等到各界意見討論、釐清後,才會再擇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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