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5/31終止服務 未來申請管道一次搞懂

▲ 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YouTube

台北市 / 陳庭葳 綜合報導

疾病管制署今(16)日表示,因應今年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4類傳染病,且世界衛生組織今年5月5日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構成「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各國也已陸續取消疫苗接種證明或篩檢陰性證明,故我國也將停止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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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提供申辦「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接觸者隔離證明」、「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等服務至今年5月30日24時止,終止服務後如民眾仍有申請需求,可依以下方式進行申請:

一、「疫苗接種數位證明」部分,請依入境國家之要求,出示紙本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或赴旅遊醫學門診申請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或至就近衛生所(臺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申請預防接種證明書。

二、「檢驗結果數位證明」部分,請民眾逕依各醫療及檢驗機構提供之紙本或數位檢驗結果作為證明,不另提供統一規格之檢驗結果數位證明。

三、「接觸者隔離證明」及「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部分,請民眾逕洽隔離所在地地方政府(衛生局)。

疾管署表示民眾若有申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之需求,請儘速下載,並強調終止服務後,民眾各項證明之申請作業悉數回歸常態,由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持續提供服務,完全不會受到影響;同時呼籲病毒並未消失,提醒民眾配合政策,完成疫苗接種,保持手部清潔、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有需要時仍請佩戴口罩,一起守護更美好的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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