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擬設國際文創行銷公司 業者建議暫緩

為有效協助台灣文創及影視音內容開拓國際市場,文化部上週邀請藝文、影視界代表開會,研議成立「國際文創行銷公司」的可行性,與會者認為長遠來看確實可以試一試,但建議初期不妨由即將成立的「文化內容策進院」扮演先鋒角色,以公益角度協助業界打開國際通路,待時機條件成熟後,再另外成立公司也不遲。 文化部次長李連權表示,原本邀集業者開會的確是要討論成立「國際文創行銷公司」的可能性,依原先規劃,該公司帶有官方色彩,但文化部佔股不超過50%,不過經過討論,業者認為現階段還不需要這麼快走到設立公司這一步。 李連權指出,業者認為目前文化部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成立平台,建立面向國際的台灣文化識別系統(CIS),有策略協助台灣影視音或文創內容打通國際市場,同時讓獨立創作者適應不同的國際通路。李連權說:『(原音)他們先做那三件事情是比較重要,協助大家做整個在外面的策展的一個平台,建立台灣文化CIS,第二個就是協助開拓新興市場或是新的、新型態的市場,第三個就是協助獨立創作者或獨立音樂者能夠開拓市場。』 由於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已經被新上任的行政院長賴清德列為本會期重要法案,預計十月可送進立法院審議,若順利在今年底三讀通過,明年正式掛牌後,業者建議可由文策院扮演打開國際市場的角色,等到運作成熟,累積大家對「文策院」的信任度後,再仿效工研院模式另外分設公司,效果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