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演藝團隊合作計畫 活絡在地藝文氣氛

記者劉昕翊/綜合報導

文化部今(29)日公布113年度「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補助名單,共30案媒合計畫獲補助,進駐團隊將舉辦各類型演出及排練、工作坊、人才培育、講座等藝文活動,總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500萬元。

文化部表示,「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自民國98年起推動以來,已補助154個團隊進駐北、中、南、東及離島等各地藝文場館,媒合533案合作計畫;今年度共70案提出申請,30案媒合計畫獲補助,跨足16個縣市、26個場館,包括,演藝廳、文化中心等不同藝文場所,盼藉由團隊及場館透過雙方軟硬體資源的串連,提升場館能量及穩定團隊發展,共同培養在地藝文人口,讓藝文生態系多元發展。

113年度媒合駐館合作計畫中,有持續深入在地的駐館計畫,如「無獨有偶工作室劇團」進駐台江文化中心,透過工作坊、劇場展演、偶戲創作物件展等,推動當代偶戲文化;「驫舞劇場」進駐樹林藝文中心,舉辦體驗營、講演式演出、影像放映與座談會等活動;「艸雨田舞蹈劇場」進駐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實驗劇場,以肢體與表演開發,辦理座談分享及舞蹈創作平台。

此外,文化部近年大力支持團隊駐館媒合計畫,今年新增9團隊進駐演藝場館,總補助案件大幅提升至30團,如「大可創藝」進駐桃園展演中心、「許程崴製作舞團」進駐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斜槓青年創作體」進駐新營文化中心等,期盼提升媒合團隊數量,持續為民眾提供多元的表演藝術活動,強化藝文參與,培育藝文種子及活絡在地藝文氣氛。

文化部公布113年「媒合演藝團隊進駐演藝場所合作計畫」。圖為去(112)年財團法人拉縴人文化藝術基金會進行「菊島萌芽•聲聲不息」拉縴人打造澎湖合唱島種子培育計畫。(文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