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研擬文化基本法 放寬補助運用彈性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1日電)文化部今天表示,研擬文化基本法草案,比照「科學技術基本法」,以特別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的適用,放寬補助款運用的彈性,賦予法人或團體彈性運用補助款從事藝文活動。

民主進步黨立委李麗芬、蘇巧慧下午召開「藝文補助與核銷的困題與改進之道」座談會提出3項要求,行政部門半年內研議具「文化例外」精神的補助核銷具體機制及未來的階段改進方向;其次,請主計總處建立網路核銷專區及問答專區,以提供清楚補助核銷的基準。

最後,李麗芬要求文化部研議補助決策過程分階段逐步透明化。

文化部表示,已研擬文化基本法草案比照「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以特別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的適用,放寬補助款運用的彈性,賦予法人或團體更彈性運用補助款從事文化藝術活動,使實務運作更為順暢。

是否訂定藝文採購的定型化契約?文化部表示,正研擬委託專業團隊辦理,擴大蒐集藝文團隊及各級政府對藝文採購辦法的意見,進一步評估另訂藝文採購專章或修正藝文採購辦法的具體作法。

文化部表示,另考量藝文採購的特殊性,文化部將與工程會共同研究將文化藝術工作者的權益保障納入採購契約範本的可行性,以作為政府機關辦理藝文採購的參考。

是否修訂藝文採購作業參考手冊供各界參考?文化部表示,106年度進行手冊修編並經工程會協助審閱,目前已完成內容增修,正進行印製作業,等完成後可協助機關及藝文工作者了解藝文採購作業程序,提升藝文採購效率及品質。106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