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權益專法」立法草案沒政院版挨批 花敬群:細節待討論思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9日)審查「新住民基本法」以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法案,朝野立委提出立法草案共計5個版本,會中,多名立委質疑行政院為何沒有提出政院版立法草案?是不是不夠重視新住民權益?是不是不支持立專法?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不是不能訂定專法,只是從立法目的、適用對象到是否成立專責機構,都有待釐清,還需要蒐集、納入更多元的聲音。

根據官方統計,截至2024年3月為止,我國婚姻移民超過59萬5千人,國人與外籍人士的婚生子女也已超過47萬2千人,新住民家庭人數合計突破百萬人,受到朝野立委高度重視,分別提出「新住民基本法」以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立法草案,共計5個版本,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9日)排案審查,多名立委質疑行政院為什麼沒有提出政院版立法草案?內政部態度是什麼?是不是不支持立專法?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不是不能訂定專法,如果有迫切需要,就支持立法,只是他認為仍有不少問題待解。他說:『(原音)我覺得,這個部分不是不能訂定,也不是不能討論,而是在於說我們現階段對於新住民的定義到底該是如何,那甚至是說你要不要實質面到...你得成立專責機構?還要反過來問的是,如果要來訂定這個專法,它實質上是幫新住民哪些事情?但是會不會產生哪些副作用?這都要一併來思考。』

民進黨蘇巧慧認為,制定專法前務必釐清立法目的以及適用對象,花敬群對此表示贊同,他指出,政府參考國際做法後,目前建議把新住民定義限於婚姻移民、就業移民以及投資移民,移工以及外籍生不宜列入,至於新住民子女通常具有國民身分,可直接視為國人,也建議不列入新住民權益相關專法的適用對象。

針對立法目的,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指出,理想上,各機關都根據專業照顧新住民的各種需求,但是,實務上就是做不到,所以才需要成立一個類似原民會的專責機關,提升少數的、弱勢的族群的話語權,他認為,為新住民立專法兼具宣示意義以及實質意義,

民進黨立委黃捷則希望政府不要等到盤點出新住民權益還有哪些部分待補強,才決定要不要立一個完整的新住民基本法,他指出南韓早在2007年就已提出「在韓外國人處遇基本法」,值得台灣借鏡,並建議台灣政府保障新住民的態度應該更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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