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前董座吳東進涉弊案 「天價一億交保」家屬籌保釋金中

新光人壽前董座吳東進被帶回約談。(圖/TVBS)
新光人壽前董座吳東進被帶回約談。(圖/TVBS)

新光人壽2019年起將傑仕堡園區部分建物租給兩間關係企業後,裝潢費用高達上億元卻由公司自行支付,檢調認為,新光人壽因此損失1億餘元,將時任新光人壽負責人吳東進、總經理蔡雄繼及職員等17人列為被告,依《保險法》第168-2條的特別背信罪提出指控,吳東進等人恐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吳東進從昨(11)日一路偵訊到今(12)早7點多,裁定以1億元交保,目前仍在等家屬籌保釋金。

79歲的吳東進是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的長子,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商學系。1986年吳火獅過世後,吳東進接掌家族事業,曾任新光金控董事長,今年4月還擔任大台北瓦斯公司董事長。吳東進的長女吳欣盈,曾與柯文哲搭檔參選總統、副總統。

整件弊案始於新光人壽將傑仕堡園區建物租給關係企業後,裝潢費卻由新光人壽支付,檢調認為這樣的安排造成新光人壽損失1億餘元。此外,新光人壽還委託傑仕堡商旅公司經營「樂齡宅」出租,但公司高層將房間無償提供給多家關係企業使用,導致公司短收數百萬元租金,這些行為同樣涉嫌《保險法》特別背信罪。金管會接獲檢舉後,將案件移送檢調偵辦。

根據新光集團網站資訊,「傑仕堡有氧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導入集團資源,包括醫療、保全及酒店式管理服務,園區內設有頂級寓所「新光新板傑仕堡」及多元設施。然而,該園區不料捲入背信弊案,吳東進等高層因此遭檢調單位列為被告。

新光人壽高層的行為嚴重違反公司利益,導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失。法官強調,這類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和懲罰,以維護金融市場的公平和正義,最終對吳東進等人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作出具體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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