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增資觸礁 金管會下通牒

新光金控。(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增資觸礁,金管會正式表態,保險局長施瓊華23日表示,新光金與新壽董事會應該好好討論增資的議題,縱使有些股東不願意增資,但不能阻擋想增資的股東。她並要求新光金信守承諾,依照之前給的時程履行承諾,包含2023年未完成的增資55億元,要有具體時程,以及今年70億元也要有時程規畫。

新光金則在晚間回應,表示已向主管機關說明,自始同意對子公司新壽進行必要增資,以提升RBC。但因人壽缺口實非現金增資70億元可以解決,目前公司已尋求外部顧問協助,積極研議各種可行方案後再送董事會討論。會中並未涉及當場簽署承諾文件。

金管會近期約談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總經理陳恩光、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新壽總經理黃敏義。施瓊華表示,約見新光金及新壽董總時,提出3大要求:首先新壽有承諾3年要增資70億元的部分,除了當時董總有簽署承諾書,新光金與新壽董事會也通過。

外界揣測,新壽資金缺口過大的問題是因為新壽高利率保單的問題。施瓊華表示,接軌IFRS 17及TW-ICS,新壽有高利率保單的問題,但其他壽險公司也有,因此金管會給予在地化與過渡措施。

過渡化措施給予15年過渡以及50個bp(基本點)貼水,希望幫助業者順利接軌,在15年期間內透過經營能力、產品結構轉型或者大股東增資、發債或者投資收益等方式慢慢弭平缺口。但是公司接軌之前,RBC必須要符合200%的要求,才可以申請15年過渡期。

有大股東或部分董事有向外表達願意增資,施瓊華表示,新光金與新壽董事會應要針對增資的議題好好討論,縱使有些股東不願意增資,但是不能阻擋有意願的股東參與增資,要尊重每一位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