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嫁誰?自救會律師愛「高富帥中信金」 怒吼:尊重小股東!
記者王翊綺/台北報導
台新金(2887)日前宣布與新光金(2888)進行合意併購,預計於10月9日舉行股東臨時會通過此事,豈料中信金(2891)隔天馬上宣布以溢價30%收購新光金,引發金融業大震盪。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發言人蔡宜蓁律師日前直言要嫁「高富帥」中信金,今(30)日則投書媒體說:「新光金決定要嫁給誰,應該交由持股過半的小股東決定吧!難道是持股不到20%的經營階層自己說了算嗎?不用考慮大多數小股東的意願嗎?」
蔡宜蓁認為,中信金收購新光金和台新金併購新光金兩案同時提出,代表了台灣金融業整併的新階段,也可能首次合意及敵意併購同時進行,新新併以100%換股模式進行合併,換股比例為新光金換0.6022股台新金;中信金公開收購價為一股新光股換中信金0.3132股,加上每股4.09元現金,預計取得新光金10%到51%的股權,以雙方端出的聘金條件看來,中信金的出價比台新金先前提出的併購方案高出約3成。
而這場併購案,同時也凸顯了股東行動主義(Shareholder Activism)在台灣金融市場中的重要性。股東行動主義是指股東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影響公司決策的行為。這種行為近年來在台灣日益普遍,反映了投資者對公司治理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
蔡宜蓁認為,從新光金的股東結構來看,個人股東占持股比例之53%,已超過新光金股份之半數,不應該讓這些金融機構的整併成為經營階層把持的手段,因此小股東們組成了「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粉絲團,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股東行動主義案例。這些小股東通過組織自救會,強調併購決策應該尊重小股東,讓所有股東有機會表達意見,以確保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這種行為不僅是為了保護自身權益,也是對公司治理的一種監督。
另一方面,蔡宜蓁也關注金管會作為主管機關,首先必須於9月16日前決定是否核准中信金之收購計畫,此決定將會決定中信金是否能夠參與這次的搶親,金管會有責任確保併購過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偏袒中信金或台新金任何一邊,以避免落入圖利各別財團的情形。同時主管機關是否應該考慮制定更完善的機制,以確保小股東的權益可以在大型併購案中得到充分保護。
也就是說,金管會在審核此兩案時,不僅要考慮市場競爭和金融穩定性,更要平衡各方利益,特別是要充分聽取和重視新光金股東的聲音,以確保決策過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總的來說,這次究竟最後哪兩家金控合併不僅是一次商業交易,在全球金融市場日益競爭的環境下,將成為台灣金融業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關鍵一步。然而,這個過程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特別是如何保護小股東權益,將是決定這次併購案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也將為台灣金融市場的未來發展樹立重要典範,衷心期盼主管機關能夠聽取小股東之心聲,回應小股東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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