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布第2波違法雇主 南山人壽且第11次違規罰100萬

《圖說》新北市公布第2波違法雇主名單208家上榜未發加班費最嚴重。〈勞工局提供〉
《圖說》新北市公布第2波違法雇主名單208家上榜未發加班費最嚴重。〈勞工局提供〉

【民眾網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5)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08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62家,其中,南山人壽因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且此次已是第11次違反,遭處重罰100萬元;有關違規雇主名單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專區。

勞工局局長陳瑞嘉表示,除了,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的62家外;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有43家;至於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34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38家;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有3家;其次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2家。

他指出,南山人壽因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且本次已是第11次違反,遭處重罰100萬元;另電池製造業菲凡能源科技公司因未依約給付勞工工資,造成至少7名勞工權益受損,經勞工依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規定向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給付欠薪及資遣費,公司卻以財務困難為由,遲未給付資遣費,遭重罰30萬元;名運動服務業世界健身公司(World Gym)因未逐日詳實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本次已是第4次違反,處罰鍰20萬元。

陳瑞嘉強調,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