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刺網、拖網禁漁期新措施 守護永續漁業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為創造永續海洋,新北市公告自109年起每年6月15日至8月15日,禁止於新北市三芝區至林口區3海浬內海域使用刺網漁具作業,另原限制拖網漁船於三浬內作業,現亦公告同期間三芝區至林口區距岸3至6海浬間海域禁止拖網作業,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呼籲漁民遵守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為維護海洋生態及改善海洋環境,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前已劃設金山、萬里、瑞芳、貢寮等4處刺網禁漁區,限制刺網漁具在距岸3海浬內作業。另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多項管制措施,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不受理其他縣市刺網漁業漁船筏轉籍進入新北市,先行管控新北市刺網漁船筏總量,並向中央申請補助款輔導刺網漁業漁船筏轉型,106迄今已輔導301艘刺網漁船筏轉型,後續將持續性每年辦理,以達刺網減量目標。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新北市三芝區到林口區刺網漁船筏多為家計型漁業,以小舢舨漁船居多,刺網漁業管制措施需考慮對漁民經濟的衝擊,在充分溝通協調下逐步來推動,配合補助輔導轉型,讓漁民可持續從事對海洋環境較為友善的漁業,達到環境生態及產業永續雙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