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局免費「仲裁」保住勞工142萬元退休金

新北勞工局每年有超過四千件爭議調解入案。(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新北勞工局每年有超過四千件爭議調解入案。(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新北勞工局每年有超過四千件爭議調解入案。(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小豪(化名)民國八十五年起於新北某科技公司擔任研發經理,未料在任職滿二十五年之際,被公司告知「資遣」終止勞動契約。小豪隨即向新北勞工局求助,透過法令諮詢,建議小豪針對退休金、資遣費、特休未休及離職當月工資等爭議提出調解申請,協助勞資雙方達成和解。

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調解人為避免勞資雙方僅因認知些微落差還得上法院訴訟,建議雙方針對退休金爭議申請費時較短,且免費「仲裁」服務,此案件由三位律師組成仲裁委員會釐清雙方爭議,提供適當解決方案,終促雙方釐清爭點並達成共識,讓小豪保住一百四十二萬元的退休金。

陳瑞嘉提到,勞工局免費法令諮詢服務並不侷限於勞工,經統計全年近5.7萬通電話諮詢量約有三成係由雇主與企業主管進線詢問,雇主企業端又以資遣、解僱、加班費與特休假等管理疑義佔大宗,當勞工局協助雇主法令釋疑後,即可藉由企業端進行源頭管理減少違法,若仍有爭議即可再循「調解」及「仲裁」機制。

現行勞資爭議調解僅須勞資一方提出申請即可受理,爭議仲裁制度門檻較高,除屬禁止或限制罷工行業,其餘均須勞資兩造同意始得申請。勞資雙方倘若仲裁程序中達成和解與調解成立具同一效力,倘最終係作成「仲裁判斷」則與法院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上述個案從受理仲裁至達成和解僅耗時約三十天,相較法院訴訟冗長與繁雜書狀,仲裁服務確實讓弱勢勞工不必擔心訴訟耗時間及成本。

新北勞工局去(111)年共受理勞資爭議仲裁申請五十六件,已終結仲裁案件中計十件作成仲裁判斷,三十三件於仲裁程序中達成和解,五件撤回及四件不符申請程序駁回,成功為勞工爭取金額達四百一十九萬元。除了仲裁以外,全年勞資爭議調解案亦受理四千零六十五件,和解率達百分之六十七,協助勞工爭取金額達二億一千四百四十七萬元,爭議類型則以工資和資遣費為大宗。相關資訊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