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外送平台條例三讀通過 未投保意外險最高罰10萬

今(1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今(1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議會今(19)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不低於300萬元的意外失能、死亡險,颱風天應停止服務,並應提供職業安全、交通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最特殊的是,條例明訂業者「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報酬的計價方式」,作為接單與否的考量,為外送員權益提供更透明、更完整的法制化保障。條例計有19條條文,將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施行。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訂立自治條例的初衷在避免平台業者過度將經營成本轉嫁外送員及社會大眾負擔,以及提供外送員基本保障。凡在新北登記營業或所屬外送員在本市服務,均為條例的管制對象。法案上路後,將要求外送平台業者提供外送員更完整的保險保障,在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後才能從事外送作業,並在訂單成立前,業者應揭露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提供更明確的訊息,讓外送員評估是否接單。此外,如遇天然災害並經市府宣布停班時,除有正當理由認無顯著或可預見風險外,平台應停止外送服務,保障從業人員安全。

勞檢處指出,有關外送員保險部分,未來業者如未為外送員投保勞保及職災保險,必須提供至少300萬的「意外失能或死亡保險」及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草案「十二小時工時上限」條文,勞工局原是希望比照勞基法,避免外送員過勞,同時提高其他用路人安全。但審查過程議員認為,此舉將導致外送員跨平台服務,以賺取預期收入,結果難以達成避免過勞,也侵害外送員自由勞動的權益,因此在二讀審查時刪除該條文。

勞工局表示,為顧及外送員的需求,並符合社會各界期待,起草過程多次邀集業者、外送員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並透過社會對話以凝聚共識。法案自110年初送議會審議,今日終於順利三讀通過,勞工局希望透過自治條例的立法,規範平台業者義務,同時也保障外送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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