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夾娃娃機草案 有條件可夜間營運

新北市議會22日二讀通過《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業者反抗最大的「住宅區夾娃娃機店不得在夜間10時至早上8時營業」,修正為業者若事先擬定夜間管理維護計畫,經審查通過就能營運。全案將待三讀後,預計明年9月上路。

新北市議會昨審查《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議員不分藍綠對第七條規定,住宅區娃娃機營業場不得在晚間10時至隔天上午8時營運爭論多時,認為這項規定影響產業發展甚鉅。

國民黨議員周勝考指出,業者營運在前,自治條例訂定在後,業者已投資下去,市府卻訂定六都最嚴格的管理法規,毫無彈性,可能造成新興行業沒落;法條應給業者申請或申訴管道,或可提出安寧計畫。

經發局長何怡明指出,新北市目前列管店家有1852家,全國家數最多,營業時間規定有很多討論,為兼顧整個營運管理及促進住宅區安寧、安全,法條修正為業者只要擬具夜間管理計畫並經審查通過,就能在夜間營運。

國民黨議員陳明義指出,經發局是否有能力每間都審查,後續如何管理,如此開放自治條例恐怕有訂跟沒訂一樣,必須謹慎;國民黨議員陳儀君則說,相關審查標準也應向業者清楚說明。

何怡明說,計畫審查經發局在疫情期間都有執行過,審查內容包含噪音等管制,也希望夾娃娃機店業主間能成立聯防系統,保障住宅區治安問題。

法令影響規模大,實施時間也引發爭論,民進黨議員李余典說,盼給業者多點時間,看是要跟房東討論或另覓地點,希望把公告6個月後實施改到明年9月上路,獲議會通過。

另考量學校周邊社區是學生活動範圍,條例也明訂娃娃機營業場所設置應距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100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