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安遷救助金 每人2萬每戶最高10萬

新北市針對轄內因為四月三日地震受災,造成房屋損毀不堪居住新北市民提供「安遷救助金」,戶內人口每人二萬元,最高每戶十萬元。針對受災戶後續租屋需求,可透過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及包租代管業者提供協助,符合資格者另可申請租金補貼。

新北社會局長李美珍八日表示,為加速地震災民撤離危險建物,社會局及各區公所運用活動中心及合約旅館於第一時間提供受災戶緊急安置,截至四月七日共有土城、中和、新店、八里四區開設十二處收容處所,安置二百位受災戶;另外,針對在花蓮縣或新北市因本次地震罹難、失蹤、受傷之市民及其家屬,已透過新北與花蓮當地社工主動聯繫關懷並提供協助。至於建築物因地震毀損不堪居住.需要搬遷住家市民將造冊核發安遷救助金,每人二萬元,每戶上限五人,最高十萬元。

為縮短安遷救助金作業時間,新北市以工務局緊急評估列入黃單、紅單建物作為認定標準,請區公所主動為符合資格受災戶造冊申請,受災戶僅需要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經審核通過即可核撥安遷救助金,以最快速時間四月八日、九日進行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