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抽驗涼麵食品 2件不合格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為維護市民健康,新北市衛生局抽驗知名連鎖超商、小吃店及涼麵供應商等涼麵食品,總計40件中有2件複抽後還是不符衛生指標菌量的限量標準,不合格率5%。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及48條,開罰新臺幣3萬元。 衛生局說明,抽驗40件涼麵中,初步有6件不符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限量標準。違規的6件經要求限期改善後復抽,仍有2件不符規定。分別是位於新莊的鶯歌阿婆壽司及中和木火長弓自製的涼麵食品,研判違規主要原因係為貯存冰箱冷藏溫度高於7℃及人員未載手套,手部不潔造成交叉汙染。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表示,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大腸桿菌群雖不是食品中毒病原菌,不致於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 衛生局呼籲,民眾在購買涼麵食品時,應多留意販賣調理場所之衛生。冷藏販售的涼麵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或妥適存放於冷藏7℃以下的冰箱,以免造成細菌滋生。(自立晚報2017/9/25) 圖說:新北市衛生局抽驗涼麵食品,2件複抽不符衛生指標菌量限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