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抽驗涼麵食品 複抽2件仍不合格開罰3萬元

新北市衛生局為維護市民健康,分別抽驗知名連鎖超商、小吃店及涼麵供應商等涼麵食品,總計40件中有2件複抽後仍不合格,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及48條開罰新臺幣3萬元。

副局長許朝程指出,初步抽驗有6件不符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限量標準,但經限期改善後復抽,仍有2件不符規定。分別是位於新莊的鶯歌阿婆壽司及中和木火長弓自製的涼麵食品。研判違規主要原因係為貯存冰箱冷藏溫度高於7℃及人員未載手套,手部不潔造成交叉汙染。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表示,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並呼籲民眾購買涼麵食品後,應立即食用完畢或妥適存放於冷藏7℃以下的冰箱,以免造成細菌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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