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捷又遲發津貼 勞工局開罰

新北捷運公司去年遭員工爆料積欠加班費,9日再傳出遲發加給津貼、未發薪資明細,新北市議員鄭宇恩近日接獲多名員工陳情,批新北捷運公司連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新北市勞工局發現有部分工資發放延遲,已依法裁處罰鍰,同時要求立即改善。

鄭宇恩指出,新北捷運公司稱採每月10日預發該整月薪資,並以電子郵件寄發薪資單,但據員工提供截圖,去年9月份薪資單晚了40天、10月份薪資單到10月22日才發、11月份薪資單則晚了36天發出、12月薪資單則是12月28日發出,今年2月罕見準時發出,3月和4月則晚了3天,平均延遲2周時間,而1月和5月的薪資單至今尚未收到。

她說,員工薪資單僅列出基本薪、職務或專業加給,其他如加班費、危險加給等,未被列入薪資單,甚至今年3月的危險加給,直到5月才公告發放,明顯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要求勞工局積極查處。

新北捷運公司表示,員工薪資採預付制,每月10日就預發整個月全部薪資,且薪資發出後,會以電子郵件寄發包括基本薪資、職務及專業加給等相關明細的薪資單,但除薪資外的加班費、夜點費及其他加給部分,由於審核需要作業時間,目前最遲都於次月底前發放。

勞工局表示,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在4月11日對新北捷運公司實施檢查,發現固定月薪雖有預先發給,但加班費、夜點費、危險工作加給等項目,最久會延遲到2個月才發給,也沒有提供這些項目的薪資明細讓勞工核對,顯然未符合規範,導致有違規情形。

勞工局指出,勞檢處已對捷運公司裁處罰鍰,同時要求立即改善,督促公司確實遵守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後續勞工局也將與捷運局,對新北捷運公司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