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查獲豆芽製造廠違法使用漂白劑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豆芽的製造廠違法使用漂白劑,現場立即封存。(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豆芽的製造廠違法使用漂白劑,現場立即封存。(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又查獲黑心食品!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28)日凌晨會同台北市市調處與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步前往五股區與泰山區無市招的豆芽菜製造廠聯合稽查,業者均坦承在豆芽菜的製程中使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現場共封存2193公斤。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劉君豪說,現場進行泡水豆芽菜低亞硫酸鈉的快篩檢測,結果皆呈現陽性反應,隨即抽樣帶回衛生局檢驗低亞硫酸鈉殘留量,結果分別為0.036g/kg 與0.040g/kg(標準:不得檢出)不符規定;2家業者聲稱豆芽菜的產品,均販售予傳統果菜市場。

劉君豪表示,泰山區豆芽菜製造廠負責人坦承從104年至106年6月16日期間,添加低亞硫酸鈉用於豆芽菜漂白,每日販售約600至700台斤,現場封存1260公斤;五股區工廠業者也坦承94年至106年6月期間,在豆芽菜中添加低亞硫酸鈉,每日則販售約2000台斤,現場已封存933.6公斤。

劉君豪指出,豆芽菜使用低亞硫酸鈉已違反食安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處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的鍰;呼籲民眾,一般生鮮未漂白的豆芽菜呈黃色或棕色,漂白過的豆芽菜色澤光亮,選購豆芽菜應避免購買外觀過白、且聞起來有異味的豆芽菜,建議食用前用清水浸泡,多次換水,烹煮時將鍋蓋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