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環保局破獲營建工地排放泥水污染瓦磘溝

新北營建工地排放泥水污染瓦磘溝。(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營建工地排放泥水污染瓦磘溝。(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營建工地排放泥水污染瓦磘溝。(圖:新北環保局提供)

新北環保局九月八日晚間八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永和區仁愛路莊仁橋旁瓦磘溝有排放泥水,經稽查溯源查獲為上游百煇營造承攬的營建工地排放泥水,該工地沉砂池未依規定頻率清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項規定告發,最重處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下罰鍰,責令業者停止排放。

環保局今(九)日說明,八日晚間八時許接獲民眾通報瓦磘溝出現乳白色泥水,疑似遭到廢水污染,立即派員溯源稽查發現,在莊仁橋旁瓦磘溝有泥水排放,隨即根據水路圖資往上游查找,距離二百公尺不遠處發現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放流口正流出大量泥水,當時場內並無施作人員且無施工情形,稽查員緊急以電話聯絡該工地主任到場說明。

陳姓工地主任表示,因前日發生豪大雨,工地內沉砂池瞬間流入大量雨水及泥沙,導致泥沙來不及沉澱就溢流排出。稽查員審視其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發現,該沉砂池需每月清理,但業者於今年七月底開工迄今,並無清理沉砂池相關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當場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六百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營建工地達到一定規模以上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需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並依照計畫書施作各種污染防治措施,並強調瓦磘溝為新北市重要列管市區排水路,將勤查重罰、決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