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經發局籲建築節能設備應符合法令規定 及時調整貼文撰寫傳遞正確訊息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針對報載新北市經發局「來趣新北金發局」臉書店面玻璃隔熱貼文,教導民眾在室外加掛遮陽棚架,有違建疑慮一事,市府經發局19日特別發出澄清說明,以端正視聽。

(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新北市經發局指出,原臉書貼文附圖顯示垂直、其他及水平遮陽形式等圖片,其源自「新北市節能設計指引手冊」之建築節能設計篇,向大眾推廣於建築設計時能先納入節能考量,並依建管相關規定申請建築。另經發局也重申,民眾在既有建築物進行節能改善設施,在原建築許可基地範圍內除注重節能功能外,亦應符合「新北市合法建築物增設一定規模以下構造物處理要點」等建築法令規定,如「雨遮不得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一公尺」、「雨遮寬度以開口左右各五十公分為限」,以免被認定違建而遭拆除,亦需符合社區規約,並且及時調正臉書圖示,以更清楚的圖示傳遞正確訊息。民眾亦可參考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網站(www.teardown.ntpc.gov.tw/home.jsp?id=ae62173b3896f185)或詢問市府拆除大隊違建工程認定一、二科(電話:02-2207-5911)。

經發局提到,新北市工務局為落實淨零碳建築,也將推動建築物全生命周期碳排管理,今年將完成建築資訊模型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蘊含碳排評估樣版的建立,113年納入公共工程契約規範,114年鼓勵民間私人建案採用BIM樣版檔進行蘊含碳排評估。市府經發局也將持續推廣,在進行建築設計時即納入節能減碳規劃,並提醒民眾在施工前,需確保建築物無公安疑慮,以兼顧節能及符合相關建築法規要點與社區規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