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衛生局女職員墜樓案 高檢署發回續查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7日電)新北地檢署偵辦廖姓物理治療師被控妨害前新北市府衛生局林姓女職員性自主案,今年初處分廖男不起訴。案經林女父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今天發回新北檢續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前職員林女去年7月3日深夜墜樓死亡前,在臉書(Facebook)貼千字文披露曾遭某物理治療所前執行長廖姓男子性侵害、暴力對待,並說「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面對各種壓力,決定「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案經林女父母提告,指控女兒受僱於某物理治療所時,於民國106年9月遭前負責人廖男強暴,被告涉嫌強制性交,導致被害人羞憤自殺。

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林女父母與廖男針對有無妨害性自主,各執一詞;林女已死亡,因此,須依有無其他直接、間接證據評斷認定,但經調查並無具體犯罪事證,2月間處分不起訴。

林女父母對檢方忽視以死控訴權勢性侵表示遺憾,並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新北檢偵查尚有不完備之處,發回續查。(編輯:陳仁華)1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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