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認定老家違建後改口 賴清德親上火線提2證據:沒有問題
(菱傳媒/綜合報導)新北市府昨認定,民進黨總統參選人暨副總統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土地屬於礦業用地,且是違建,但又改稱說若能證明建物在民國70年2月15日已經存在,就能認定是合法房屋。賴清德今(7日)點出2個時間點,包括在民國60年就拿到門牌號,早於北部區域計劃進行;此外,民國92年修建日期也早於民國100年新北發布的法規要點。他強調,尊重新北市府調查,有需要改進都配合。
賴清德上午出席「2023年台灣國際宗教自由峰會(TIRF)開幕典禮,會後親回被指萬里老家是違建一事表示,「我們家是礦工的工寮」,是在北部區域計劃進行建築管制,民國70年以前就存在, 老房子是他出生長大的地方,也在民國60年拿到門牌號。他說,北部區域計劃進行是民國70年2月份;換句話說,房子的存在,根本上是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的要求,也沒有違不違建的問題。
賴清德進一步指出,至於新北市府曾在100年核發合法房子要點,是在100年10月份發布,而他們家的老房子年久失修,他的媽媽與兄弟就在民國92年至93年之間修建,也沒有違反新北市府的相關規定。他強調,這兩個時間點很清楚,「我們願意尊重新北市府調查,有需要配合改進都會配合」。
媒體追問能證明時間點?賴清德說,「門牌號碼就是證明」,調航照圖也能看得出來,房子民國70年前就存在,而新北市府給予他家的門牌號碼是在民國60年左右, 也就是60年前就存在,早於北部區域計劃開始實施的日期。他說,新北市府有資料,可以看門牌號碼日期是否在區域計畫開始實施之前,或是調航照圖,新北市府做這些事情就可以釐清疑慮。
他強調,如果有需要配合各種提供資料,「我們都願意(提供)」,基本上當時是挖煤礦的時代,那排都是工寮,住的人都在工寮,住的人都是工人,不是大家所想像的情況。他說,從兩個時間點去看,可以知道有沒有合法,或是違章就很清楚。
新北市政府昨指出,由於該地區從民國70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該日期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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