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衛生局女員工墜樓 家屬提國賠遭駁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2020年7月間因不滿遭廖姓前老闆性侵,墜樓身亡,林女家屬認為,衛生局有不當約談林女,提起國賠,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林女墜樓與約談無因果關係,駁回告訴。(蔡雯如攝)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2020年7月間因不滿遭廖姓前老闆性侵,墜樓身亡,林女家屬認為,衛生局有不當約談林女,提起國賠,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林女墜樓與約談無因果關係,駁回告訴。(蔡雯如攝)

新北市衛生局林姓女員工2020年7月間墜樓身亡,她生前曾在臉書影射遭前老闆、長照機構廖姓執行長性侵,事後女員工家屬對廖男提出強制性交、恐嚇等告訴,廖男一審被判刑3年6月,林女家屬後續也向衛生局提出國賠,求償50萬元,新北地院簡易庭近期駁回告訴,全案可上訴。

檢方於2021年調查時,原認為案件沒有證據認定廖男對林女有強制性交犯行,且難以認定林女死亡與兩人發生性行為有因果關係,予廖男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再議,檢方重啟調查後,依強制性交罪起訴廖男,一審判處廖男3年6月徒刑。

不過,林女家屬認為,衛生局雇員因接獲匿名檢舉稱林女和廖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對林女不當約談,衛生局約談過程已知林女陳述遭受性侵,又無即時啟動正當程序關懷輔導和相關通報,造成林女求助無門,萬念俱灰,跳樓身亡,已構成不法侵權,因此提起國賠,求償50萬元。

衛生局反駁,市府有徵得林女同意,初步溝通會談,並不是約詢或調查,應是林女家屬誤解,且就林女貼文顯示,沒有對衛生局有任何埋怨之意,自認無任何過失。

新北地院簡易庭則認為,衛生局約談林女時有先徵得同意,衛生局人員告知將以電話聯繫、心理諮詢時,林女也向對方致謝,且林女選擇輕生原因多端,錯綜複雜,綜觀案發脈絡,無法認定林女輕生是衛生局約談所致,難認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駁回林女家屬的告訴。

對於國賠遭駁回,衛生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將持續積極加強性平與性別暴力事件之防治,強化員工性別意識培力,至於家屬是否上訴,也會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