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女大生工廠實習遭壓死 監院糾正教育部漠視學生安全

去年5月,食品加工廠驚傳死亡意外,死者為越南籍的新南向專班女學生。(圖/TVBS)
去年5月,食品加工廠驚傳死亡意外,死者為越南籍的新南向專班女學生。(圖/TVBS)

2023年5月17日晚間,就讀黎明技術學院的越南籍女學生,在新北產業園區內1家烘焙工廠實習工讀時,遭2公尺高的層架推車壓倒重壓頭部,送醫後仍不治死亡,事後發現該名罹災死亡者為來台就讀教育部補助推動之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學生,由學校安排至工廠校外實習,亦受僱於工廠工讀,本件即是在工讀時間發生於實習的工廠。監察院認為教育部顯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漠視實習生生命安全,核有違失,因此提出糾正。

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今(3)日開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發現教育部自2017年4月起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然而迄今未完成立法。教育部雖稱在專法施行前已採取相關措施,以強化保障實習生權益,但調查發現學校對校外實習機構選擇幾乎未設門檻及要求。教育部雖有相關評量措施,但僅針對學校擇定校外實習機構之程序規定,完全無法真實反映校外實習機構遵循法令面之程度,與校外實習場所之安全現況,顯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漠視實習生生命安全,核有違失。

調查報告也指出,對教育部未強化保障實習生權益的相關措施,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及生命安全,提案糾正,並為確保學生於實習與工讀場所的安全性,請教育部與勞動部確實研議檢討改進。

監委進一步指出,大專校外實習專法遲未完成立法,且現行法規命令欠缺對學生實習及工讀權益之保障,致校外實習與工讀經常傳出爭議,特別是「假實習名義、行打工之實」之弊端,不僅發生在境外學生,連本國學生也時有所聞。教育部雖稱校外實習課程為學習的一部分,應避免實習成為工讀替代管道,然而實務上兩者界線模糊,致使校外實習廠商得以運用外籍生實習與工讀每週合計40小時之時數來填補人力,且因外籍生既不計入廠商聘僱移工之人數,也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讓學生淪為廉價「學工」,教育部與勞動部均應確實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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