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際標準來了】歐洲事實查核查核標準獲壓倒性通過 EFCSN 力推更高行業標準

記者何蕙安/報導

歐洲查核組織如火如荼推動建立「歐洲事實查核標準聯盟」(European Fact-Checking Standards Network,簡稱EFCSN),最新進度是歐洲版的查核組織準則日前正式通過,為歐洲事實查核與開源情報(OSINT)調查組織提供更符合該區域情形的高標準與行業規範。

目前各國事實查核組織主要遵守國際事實查核聯盟(International Fact-Checking Network,IFCN)在2016年公佈的「事實查核準則」(Code of Princles),該準則是全球首個針對事實查核工作的國際標準,目前全球共有100個認證成員。

全名為「歐洲獨立事實查核組織標準準則」(原文European Fact-Checking Standards Network)的歐洲準則基本上涵蓋IFCN關於方法學、倫理規範與透明度的規範與精神,但標準更高,規範也更具體;此外,針對違反準則的認證成員訂有制裁條款,最重可取消認證。

另一點與IFCN版準則不同的是,著眼於開源情報調查在揭發假訊息行動中的關鍵角色,歐洲版準則不只歡迎事實查核組織申請,也鼓勵從事數位開源情報調查的組織或團隊加入。

EFCSN項目目前是由6家歐洲查核與研究組織領銜,召集超過50家歐洲查核與調查組織,從中選出12家代表歐洲各區域的組織組成工作小組,蒐集整合所有組織的意見,並諮詢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與相關利益人士(如科技平台),制定出歐洲查核準則。待準則正式推出後,所有組織仍需要依規定申請認證,通過認成的成員將成為EFCSN成員。

歐委會2021年催生歐洲版查核準則

EFCSN的源起要追溯自2021年中,當時歐洲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公開徵求關於歐洲事實查核職業操守準則的提案,希望在歐洲的媒體生態系下,制定一個能適用不同規模、工作領域的組織標準,涵蓋政治查核、資訊查證、開源調查等。

最終西班牙《Maldita.es》、法國《AFP》、德國《Correctiv》、波蘭《Demagog》、義大利《Pagella Politica》與《Facta》(後者為前者分支),以及位於比利時的不實訊息調查組織《EU DisinfoLab》等六家組織聯手的提案獲得歐委會的青睞。目前由這六家組織負責EFCSN項目的推進。

EFCSN項目召集組織(6家)

歐洲查核準則工作小組

(10家,成員代表歐洲各區域)

Maldita.es(西班牙)

AFP(法國)

Correctiv(德國)

Demagog(波蘭)

Pagella Politica、Facta(義大利)

EU DisinfoLab(比利時)

Delfi(立陶宛)

Deutsche Presse-Agentur(德國)

Factual.ro(羅馬尼亞)

Full Fact(英國)

Kallxo(科索沃)

Logically(英國)

Pravda Association(波蘭)

STOP FALS!(摩爾多瓦)

Teyit(土耳其)

TjekDet.dk(丹麥)

Verificat(西班牙)

Zašto ne(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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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歐洲理事國、科索沃或布魯賽爾,主要從事與公共利益有關的事實查核或開源調查的組織,都可以申請歐洲查核準則的認證。在歐洲準則中,「事實查核」的定義為「利用以證據為主的方法學來驗證在公共領域發出的主張(Claim)的正確性」。

歐洲查核準則開宗明義指出,事實查核是協助大眾偵測操弄性與誤導性的資訊,提供最需要的事實資訊;而開源情報調查則是調查與揭發惡意假訊息行動的關鍵角色。有鑑於兩者的重要性,如何定義查核與開源調查組織的獨立性與可信度,成為公眾對其工作信任與否的關鍵。

在此背景下,歐洲查核準則試圖建立適合歐洲區域的準則,近一步定義獨立性、透明度與新聞方法學;此外,EFCSN將提供提供相關培訓,協助成員持續進步、升級,並協助其他有意加入EFCSN的組織優化工作,進而提升整體查核與調查行業的發展。

歐洲版準則標準更高、規範更具體

歐洲準則的內容主要可分為方法學、倫理與透明度等三大類。在方法學部分,調查工作需透明、專業,追求最高標準的正確性;成員必須專注在與公共利益有關的主題,並解釋如何與為何查核或調查。

倫理規範方面,會員必須根據嚴格的倫理標準來運作、捍衛其獨立性。具體內容包括不得過度傾向特定政黨與特定政治光譜、不可以雇用在政黨或政府部門任職之人(有收入或有職位),明文禁止員工接受逾越一般社會情理的餽贈。

準則並未禁止成員組織的員工不得公開倡議,但員工不得以組織的名義發聲。對於員工個人的政策倡議或意見表達,組織必須採取行動管理,確保相關行為不至於被外界視為「組織帶有偏見」。

透明度方面,EFSCN的成員必須對於組織結構、資金來源、合作夥伴關係與相關協定保持透明,以確保編採獨立性,建立大眾的信賴。

準則根據資金揭露有較細緻的規範,包括申請人必須揭露占組織收入1%、或5000歐元(約新台幣15萬元)以上的資金收入(可以選擇保密,無需向公眾發佈);此外,需要在網站上公開年度收入與主要來源——原則上只要超過5%的收入來源都需要揭露。

準則也要求成員「必須」揭露所有來自網路平台、國家或國際組織資金,以及其他可能有利益衝突之嫌的資金來源,並且解釋獲與資金補助相關的工作內容,以及如何確保獨立性。

另一點與IFCN準則不同的是,歐洲準則對於違反的成員組織也設有制裁規定,根據違規的情節不等,輕則私下知會建議,重則暫停會員資格3個月至3年,甚至撤銷會員資格,而且視情況3到5年間禁止重新申請入會。

此外,IFCN成員被要求每年重新認證一次,歐洲準則則是每兩年認證一次。

歐洲查核準則申請標準

  • 須為合法註冊的組織,或是合法註冊組織中的獨立運作單位,在網站上可以找到相關的資訊

  • 組織或項目的主要目的是事實查核

  • 業務主要專注在至少一個的歐洲理事會國家、科索沃與布魯塞爾

  • 過去一年平均每個月發布四篇查核報告

  • 查核報告或調查工作應與公共利益有關的議題或傳言

  • 必須遵守準則的方法學標準

  • 必須遵守準則的倫理規範

  • 必須遵守準則內關於組織與財務透明度的規定

與IFCN準則相輔相成

EFCSN工作小組趁著今年6月在挪威舉行的第九屆全球事實查核峰會的機會,在會前碰面,敲定歐洲事實查核準則的初稿,並於8月1日開放所有參與組織投票。最終有45家組織參與投票,以壓倒性的44票通過準則內容。

下一步,EFCSN工作小組將挑選聯盟的治理單位(governance body)的組成成員,治理單位將負責執行相關工作與機制,包括獨立評估其他組織是否遵守準則。目前相關參與組織已計畫11月16日在布魯賽爾碰面,正式對外介紹歐洲準則,以及治理單位的成員。

隨著歐洲準則正式通過,六家組織接下來也會陸續展開推廣與培訓,協助各界了解歐洲準則與提升查核工作標準。

領頭提案制定歐洲查核準則的西班牙查核組織《Maldita.es》創辦人兼執行長克萊兒.克魯茲(Clara Cruz)去年底曾解釋,歐洲準則並非是要取代、分裂或是對抗現存的IFCN準則與社群,而是要制定更符合歐洲組織利益與情形的查核行業標準,與現有的IFCN準則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