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州官員參與國會暴動遭解職上訴 大法官退回

聯邦最高法院18日駁回新墨西哥州奧特羅郡(Otero)前行政官員格里芬(Couy Griffin)因涉入2021年1月6日國會暴動而被撤職的上訴。

格里芬不僅是奧特羅郡前行政官員(county commissioner),還是「牛仔挺川普」(Cowboys for Trump)組織的創辦人兼領袖,這名牛仔牧師當年身穿牛仔服飾騎在馬背上力挺川普而聲名大噪,而他目前是唯一因為涉入國會暴動而遭解職的公務員。

格里芬在國會暴動當天出現在現場,但未進入國會大廈而被判輕罪,監禁14天。新墨西哥州一名州法官裁決葛里芬喪失擔任公職的資格,永久禁止他出任和競選地方和聯邦公職,禁令立刻生效。

格里芬2022年在州地方法院審議庭上,收到美國逾一世紀來第一份解職通知;該通知的法源依據來自內戰後不久通過的憲法第14修正案規定,禁止任何宣誓效忠憲法但參與暴動的人擔任公職,此法初衷是為了禁止參加南方邦聯(Confederates)的民意代表重返國會。

最高法院本月裁決,新墨西哥州無權禁止川普等候選人競選聯邦公職,但法官稱州與地方候選人適用不同規定。

法官在未署名的意見書中寫道,「我們認為州政府可以裁定某人不符合出任州政府職位的資格。」

格里芬案件的裁決結果可能讓其他涉入國會暴動的州與地方民選官員被究責,共和黨的格里芬當初雖未進入國會大樓,但「不慎踏進」國會山莊一處禁制區,用擴音器帶領群眾祈禱,但未採取暴力行為。

格里芬提起駁回上訴時表示,只有國會才有權執行第14修正案的反叛亂條款,而非州法院,籲請最高法院就國會暴動事件是否構成憲法定義的「叛亂」裁量,同時引述憲法保障格里芬言論自由的權利。

法官裁決格里芬的言論自由說「自私」而不採信,並以攝影畫面舉證他「煽動暴徒」,之後此案因錯過程序期限而遭最高法院拒絕審理。

格里芬18日表示,最高法院在未評論的情況下駁回上訴,形同「懦夫出路」,並指「這是迄今對我們民主的最猛烈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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