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墨州郡委參加國會暴亂 被押天數抵刑期 躲過坐牢

新墨西哥州奧特羅郡(Otero County)委員、政治組織「牛仔挺川普」(Cowboys for Trump)創辦人葛里芬(Couy Griffin)參加2021年1月6日國會暴亂而遭起訴,被法院定罪後判處坐牢14天。華府特區聯邦區域法院法官麥克法登(Trevor McFadden)日前裁定,葛里芬先前被捕之後在押共計20天,抵扣刑期之後躲過囹圄之災。

葛里芬參加國會暴亂而在2021年1月下旬被捕。遭到輕罪起訴的葛里芬面臨最高刑期為1年,但聯邦檢察官及緩刑監督官(probation officer)的建議量刑都是3個月有期徒刑。

葛里芬案件並未交由陪審團審理,麥克法登法官今年3月裁定葛里芬2021年1月6日擅闖國會大廈外圍禁區罪名成立,另一項破壞秩序罪名則裁定無罪。

法院紀錄顯示,葛里芬在國會暴亂當天並沒有進入國會大廈,也沒有遭到任何與暴力或破壞行為有關的罪名起訴。

麥克法登是在前總統川普提名下出任聯邦法院法官。除了讓葛里芬抵扣刑期之外,麥克法登還裁定葛里芬必須繳交3000元罰款、500元損失賠償,外加6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

葛里芬聆聽法院判決時,在法庭上聲稱選舉稽查找到2020年大選的重大疑點。麥克法登則說,葛里芬的發言與刑期宣判並無任何關聯。不過,麥克法登也說,像葛里芬一樣公職官員,應該接受較高標準的檢視。

麥克法登說:「我們需要的民選官員是支持這個國家的。」

葛里芬在庭上對麥克法登說,2021年1月6日前往華府,只是為了與聚集在國會山莊的群眾一起禱告。他說:「我在1月6日當天的行為,發自於我的信仰。」

麥克法登指出,國會暴亂是「國恥」,葛里芬聲稱不知道不能擅闖國會禁區的辯護理由「十分荒謬」。

美聯社報導,法院紀錄顯示,至少21名參加國會暴亂的被告,像葛里芬一樣遭控相同輕罪罪名,其中14名被告被判處坐牢10天到3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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