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副總任「北士科促進會」副召 林延鳳質疑不適任

新壽副總仍任「北士科促進會」副召,林延鳳質疑適任與否。(林延鳳服務處提供)
新壽副總仍任「北士科促進會」副召,林延鳳質疑適任與否。(林延鳳服務處提供)

今(17)北市府產業局針對北士科爭議赴議會進行「工程進度專案報告」,北市議員林延鳳再爆目前新壽陳姓副總仍是由市府成立、由產業局長陳俊安擔任召集人之「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發展合作促進會」副召,他也是3月28日密會蔣市府法務局長連堂凱、地政局長陳信良「談地上權移轉」之新壽代表,質疑在前市長柯文哲疑涉圖利遭北檢列被告,新壽又遲不開發T17、T18的當下,他是否還適任?是否也密會過陳俊安?產業局是否也應促請其「知所進退」?

林延鳳表示,她建議提出專報,產業局一度派員詢問「市長報告過了,委員會還要報告嗎?」但她認為應把後續履約或責任釐清等都交代清楚,未料產業局提出一份和一週前市長專報幾乎一樣內容之「濃縮報告」,形同擺明「我就只寫一篇報告,怎樣?」陳俊安還能將這種報告,「如期如質」提交到委員會來,代表他根本也未重視此事,難道一週來議員們對北士科開發的質疑都不用回應?

林延鳳表示,上週她質疑「新壽依照契約,只要蓋2間廁所就能移轉地上權」,市府各局處始終不敢回答,甚至還有聽說有官員對媒體說「新壽這麼大的公司應該不會做這種事」,形同把履約責任訴諸於「廠商自律與道德」林認為如果新壽有自律、重形象,那他們為何至今仍不開發T17、T18?近1個月來大家都在討論什麼?

林延鳳進一步指出,北士科促進會副召目前仍由「密會蔣市府」之新壽陳姓副總擔任,依照市府北士科官網上資料,召集人為陳俊安,副召集人除新壽陳姓副總外,為另2家北士科進駐廠商「金仁寶」和「開璽建設」代表,她質疑大家討論「北士科案」超過1個月,柯文哲因此案被北檢列被告調查,為何作為當事公司代表之「陳姓事主」還能繼續待在其位?難道是為了要繼續和蔣市府「喬事」嗎?她認為相關人員應該清楚交代。

林延鳳指出,根據新壽今年1月最後一次提交地政局之進度報告,6月15日該公司將再針對T17、T18基地向市府提出「都審變更設計掛件」,如今已進入倒數計時階段,屆時新壽是要開發,還是又要擺爛、唬攏大家,將會一翻兩瞪眼,但希望產業局此前也不應當「沒事人」,不只不應如今日一樣亂交報告,更不該繼續把新壽繼續當成「北士科協進會」的自己人,讓大家懷疑蔣市府整頓亂象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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