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大火案「不起訴」 家屬指疑點重重盼重提告訴

【苦勞網特約記者張宗坤/台北報導】針對兩年半前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的新屋大火案,桃園地檢署近日已對桃園市消防局做出「不起訴」處分。今日(8/16)上午,消防員權益促進會協同新屋案罹難消防員家屬,直奔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批評該份不起訴處分書「根本就與桃市消防局立場一致」。消權會並要求高檢署檢察長提起告訴,讓全案進入公開透明的審理程序。
新屋大火案後的兩年後,消權會已與桃市消防局召開多次調查會議,也和桃園地檢署提起調查的要求。最終,桃園地檢署先後分別對新屋保齡球館業者、以及桃市消防局作出處分,前者起訴,後者不起訴。但在消權會眼中,該案實際上疑雲重重,地檢署說詞也前後反覆。這也是消權會再度前來高檢署的原因。消權會秘書長鄭雅菱指出,在針對消防局的不起訴處分書中,共有四大疑點。
首先,在消防基層實務工作中,「消防水帶是否飽滿」是消防員能否逃出火場的關鍵。飽滿的水帶可以在凌亂的火場中用觸覺輕易辨認,只要沿著水帶,消防員就有逃出生天的機會。新屋大火當日,因為水帶扁塌,導致除了僥倖逃出的黃鈺翔外的消防員罹難。檢察官卻認為「水帶飽滿不是逃生的唯一關鍵」,無視了第一線打火弟兄的生存,繫於水帶之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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