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通過「家政工權利法」 約5萬人受惠

新州州議會日前通過「家政工權利法案」(Domestic Workers' Bill of Rights Act),州長墨菲(Phil Murphy)隨即簽署成法,成為全美第11個頒布此類法律的州,預計將有約5萬名兼職和全職家政工受益。

新州媒體NJ.com報導,該法案將家政工定義為提供烹飪、清潔、陪伴,在家中照顧兒童、病人、殘疾人士、長者的工作者;並且可以包括全職和兼職員工、獨立承包商或臨時工。

該法規定家政工有資格獲得包括帶薪探親假保險、失業保險、工傷賠償保險、臨時傷殘福利等。雇主聘請家政工後必須簽訂書面合約,並提供一份副本,若違反合約,州勞工和勞動力發展部可依法開罰975元到1萬3653元不等的罰款,罰款其中一半金額將直接支付給該家政工。

法案主要提案人之一、民主黨籍州參議員廷伯雷克(Britnee Timberlake)表示,她的祖母瑪麗·懷特利(Mary L. Whitely)就是一名辛苦的家政工,他們應該享有基本權利和尊嚴,因此很自豪看到法案簽署成法。

另一位主要提案人、民主黨州參議員柯迪(Richard Codey)也說,家政工養活了新州大約三分之一的家庭,現在隨著國家老化,這類工作的需求預計只會增加。

他說,「儘管他們的服務至關重要,但卻被排除在許多勞動保護法之外,使新州約5萬名家政工中的許多人成為工資苛扣、雇主恐嚇、基本休息和用餐時間被剝奪的受害者。這項立法將為這些重要工人提供每個工人應享有的法律保護和權利,也有助於防止常見的雇主虐待事件。」

此法案得到100多個組織的支持,包括全國家政工聯盟(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Alliance)、移民資源中心Wind of the Spirit等;Wind of the Spirit主任梅賈(Diana Mejia)說,家政工主要由低收入有色人種婦女、移民組成,新法能給予他們早該享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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