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稅捐稽徵法正式上路 重大逃漏稅罰則加重 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眾網編輯范哲瑋/綜合報導】

總統府於17日宣布施行新版《稅捐稽徵法》,財政部表示,主要修法重點為,自12月19日起,將延長欠稅大戶追稅期至2032年,加重逃漏稅罰則,最高罰金提升至1億元,並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重罰則為本次修法的一大重點,根據修正內容,納稅義務人若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其刑事罰金將由過去的「6萬元以下」提高為「1,000萬元以下」。若個人逃漏稅為1,0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漏稅額5,000萬元以上案件則加重處罰,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至1億元。

另外,教唆或幫助不正當逃漏稅者,刑事罰金也將從現行的「6萬元以下」提高至「100萬元以下」。

朝野立委在法案協商期間加入第23條,即為陳年欠稅大戶共338億元欠稅案延長落日條款。藍綠一致同意,將追稅年限延長十年至2032年3月4日。其追稅期經過兩次延長,分別各延長五年,這次則為延長十年,在前兩次延長期間,共追回17億元欠稅款,財政部表示,未來將持續追稅。

針對民眾輕微欠稅案件,財政部則放寬規定。例如逾期繳稅者將降低裁罰上限,滯納金改為每三天加徵1%稅額、最高10%,施行日期尚待行政院公布,但財政部規劃從2022年起上路,若以稅額100萬元而言,未來滯納金上限稅額約減少5萬元。至於逾期30天未繳稅,一般來說將移送強制執行,但若先行繳納一定比例稅額可暫緩執行,現行應繳納稅額比例為1/2,自19日起降為1/3。

另外,本次修法也對退稅請求權時限進行變更,納稅義務人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申報錯誤,溢繳稅款退稅請求權由現行的五年修正為十年,若可歸責政府行政錯誤導致民眾多繳稅,退稅請求權由無期限修正為十五年。

(圖片取自財政部)
(圖片取自財政部)

更多新聞報導:

中研院示警通膨風險 明年物價漲幅將更嚴重

新光金獨董採問卷調查吳東進案 金管會不滿退件 限期兩周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