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府警伸狼爪!身障女遭猥褻得逞 法院這麼判

新竹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新竹市保安警察隊一名潘姓員警,2020年1月年假期間,在新竹市政府執勤時,發現患有身心障礙的A女前來舉牌陳情,卻心懷不軌將她帶到服務中心,並猥褻得逞,一二審均判潘員有期徒刑2年,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判決結果也於今(11)日出爐。

本案發生於2020年1月23日,在新竹市警察局擔任保安警察隊的潘姓員警,年假期間獨自在竹市府執勤,上午11點41分,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A女,為尋求法律協助而持陳情紙板走進新竹市政府1樓大廳,潘員見對方舉止異常而上前詢問。

潘員經詢問得知,A女有智能障礙且需尋求幫助,於是返回警衛室拿飲料、餅乾、糖果置於紙袋中,並將她引導至市府大廳左側的服務中心,以鑰匙開啟大門後讓A女先坐沙發等待,隨即離去如廁。潘員回來後,見A女有心智障礙,竟心懷不軌地對她說:「可以幫我按摩嗎?」而A女不知對方的企圖心因而同意,起身幫他按摩。

不過,潘員卻在這時徒手摸進A女的上衣及胸罩,徒手撫摸A1之胸部,還強拉女方抓自己的下體,A女驚嚇地回絕說:「這不是按摩」,潘員則回:「再等一下」,並持續做出猥褻行為。A女因害怕潘員的警察身分,當下不敢抗拒,讓對方猥褻得逞。事後,A1女開口要求離去,潘員還對A女表示:「這不可以說出去喔!」A1為了順利離開,只能回「好」,隨即於上午11點59分離開服務中心,事後A女打電話報警,全案因此揭發,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潘員。

法院審理時,潘員辯稱他當時正在執勤,見A女從大門走進市政府大廳,看起來像遊民,又拿一個大紙板,覺得有點奇怪,便上前詢問,對方說自己又餓又累,而大廳值班台不適合外人坐那吃東西,所以他才會拿一些食物請對方到服務中心內吃;另詢問A女需不需要協助,她則開始透露身世,他聽完後請對方過完年再到社會處求助,之後將其請回,自己沒有對A女做出猥褻行為。

法官審酌,潘員身為警察,本應奉公守法,為民服務,淨化社會治安,竟背道而馳,任意對心智缺陷的A女犯下強制猥褻,還矢口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態度非屬良好,一、二審皆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2年。此外,一審判潘男停職,但他為了謀生選擇辭職,並再度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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