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發敬老禮金!符條件可領1萬
為打造樂齡宜居的高齡友善城市,新竹縣長楊文科上任後,恢復敬老福利津貼3千元,同時今年擴大福利範圍,在訂定排富機制下,提供年滿65歲、民國94 年8月1日以後戶籍遷入新竹縣並設籍滿10年的長者,每人發放敬老禮金1萬元,申請期間為5月1日至7月31日,預計10月4日發放。楊文科呼籲符合資格的阿公、阿婆收到通知後,下週請備妥相關資料至戶籍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縣長楊文科表示,由於收到許多民眾陳情,盼放寬敬老福利津貼設籍年限,因此經衡量縣府財務負荷後,決定在今年重陽節發給1萬元敬老禮金,同時訂定排富機制,排除條件包含所得總額、有其他福利津貼者,讓原先僅僅因為設籍年限而無法領取敬老津貼的弱勢長者,也能享受到相關福利。
楊文科說,為達到他的「老中青幼統統照顧」施政核心目標,他上任來這三年新竹縣社會福利預算成長了20億元,除了恢復老人年金每月3,000元、新生兒營養補助,以及國中小學加碼為聰明營養午餐,並透過積極開源節流、招商引資,達到還債117多億元,建立起新竹縣樂齡宜居的目標。
社會處長李國祿表示,敬老禮金發放的對象為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新竹縣,截至111年重陽節 (10月4日)已持續設籍滿10年者,縣府已將符合設籍條件的長者名冊及宣傳單送各鄉鎮市公所通知符合設籍條件的長者,同樣須符合排富條件,符合資格者預估3千位,請備妥相關資料至戶籍地所在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李國祿指出,為讓資源公平合理運用,敬老禮金排富條件為已領取新竹縣敬老津貼、享有國家照顧(如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者,以及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50 萬元以上、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 萬元以上,符合以上條件等,將不發放禮金。
社會處提醒,資格符合的長輩請在111年5月1日起至7月31日前,檢附申請書、切結書、個人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正面)、個人所得證明、財產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後,送縣府審定。相關資訊請至這裡查詢。(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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