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3年起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6日電)新竹縣政府今天表示,明年元旦起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將隨自來水費徵收,後續將寄發開徵通知書給竹北、竹東約5.5萬用戶,籲民眾先確認用水水號等資訊,以免權益受損。

新竹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竹縣從97年起在竹北和竹東推動建設污水下水道,依新竹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等規定,縣府公告民國113年1月1日起辦理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作業。

縣府表示,第1年收費標準依照議會減徵的決議,一般用戶每使用1立方公尺(即1度)自來水徵收新台幣4元的污水下水道使用費(8折價),114年起恢復為每使用1立方公尺自來水徵收5元。

工務處代理處長陳盈州透過新聞資料指出,目前已完成公告作業及用戶資料造冊,並與代收單位(自來水公司)簽訂委託代收契約,也完成資料傳遞平台測試。

他表示,9月下旬起將寄發用戶通知,收到通知後,大樓社區用戶可向管理委員會詢問是否社區有接管,透天房屋住戶則可檢視房屋前(後)方鄰接公共排水溝處是否有直徑15公分並標示「污水」字樣的白色塑膠或金屬製的孔蓋。

陳盈州指出,若未接入污水下水道,卻收到此通知等情形或相關問題,可洽縣府工務處下水道科諮詢。(編輯:李錫璋)11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