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委9月開天窗 翁曉玲喊綠杯葛國會改革釀惡果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9日批評,考試院當日新增的看守期規定,根本是考試院三大首長自行擴權的產物,適法性將受到質疑。(圖/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9日批評,考試院當日新增的看守期規定,根本是考試院三大首長自行擴權的產物,適法性將受到質疑。(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29日晚間表示,考試院新屆期人事案無法審查,就是因為賴政府為了杯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而提起釋憲,結果法案凍結,根本無「法」源審查考試院人事案,不是立法院的問題。

第13屆考試院任期將於8月31日屆滿,而第14屆已確定無法於9月1日如期就職,自此考試院將進入看守狀態。29日考試院例行院會中便決議啟動權宜措施,通過《考試院會議規則》修正案,新增在原團隊看守期間,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和保訓會主委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仍可以召開院會處理緊急必要事項。此外,院會也同時訂定《考試院公文蓋用印信及簽署注意事項》,載明在看守期間,公文書簽署可以以機關全銜代替院長個人署名,不過且相關決議未來仍須經第14屆考試院追認。

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直言,這些看守規則是迫於無奈而訂,考試院實在是受害者,也希望保障憲法所保護的應考試等國民基本權益,不要受到政治僵局影響。

翁曉玲則批評,考試院「受害者」一說是「得了便宜又賣乖」,考試院自行召開會議做出爭議決定,讓3大考試院一級機關首長擴權,在過渡期間攬下「考試委員」權力,過過當考試委員的乾癮。她直言,考試院解決過渡期不便的合法方法非常多,比方可在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前,授權所屬機關處室依其業務職掌辦理國家考試等例行或緊急業務,並於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後之院會予以追認,根本不需要僭越母法修改規則,亂改召開院會的條件,這種違反程序規定組成的會議,將導致會議的每項結論,「法律上都站不住腳」,她憂心。

翁曉玲強調,考試院2025年3月前的各項國考試務早就安排妥當,根本不會影響考生權益,承辦機關也可依照權責處理臨時狀況,未來一旦有國家考試考生質疑甚至興訟,考試院所辦考試的公正性與合法性將飽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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