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修法跟不上犯罪腳步 打詐難竟全功

行政院盼「打詐新四法」盡速審查,民進黨團火速於本周排審,力拚3周內完成初審。(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盼「打詐新四法」盡速審查,民進黨團火速於本周排審,力拚3周內完成初審。(本報資料照片)

蔡政府任期尾聲,匆忙提出「打詐四法」送審,盼平息去年歷史新高近90億電信詐欺財損的民怨。事實上,去年才剛因「台版柬埔寨」慘案而修法,其中「人頭帳戶罪」子法今年3月才上路,如今又要一口氣修法,還要另設專法和提高刑責,但防詐不到位,又抓不到詐騙首腦,修訂再多法律有何用處。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任內,跨部會成立打詐國家隊,敲鑼打鼓向詐團宣戰,豈料詐欺愈打愈猖獗,去年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才戳破打詐國家隊謊言,直指NCC、金管會和數發部,是打詐三大戰犯,原因是行政怠惰,源頭管制不力,讓下游檢警頻於奔命查緝,又無法嚇阻。

假投資詐欺行騙全球,台灣和世界的詐欺犯罪趨勢一致,不同的是,其他國家比台灣還早預警,並成立專責單位打詐,新加坡有AI機器人配合銀行阻詐,歐盟國家則紛紛定出管制數位平台的法令,從源頭擋下詐欺廣告。

反觀台灣總迷信「修法治百病」,人頭帳戶氾濫、被囚凌虐,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先修法平民怨,人頭帳戶罪的成效如何,都還沒評估,又一口氣端出打詐四法,其中,《科技偵查法》因有人權疑慮拖了好幾年,現在為了打詐才翻身。

這些其他國家早就納管、嚴查的事,過去8年不做,直到民怨沸騰才急就章,當然會讓外界質疑打詐是打真的,還打假球?

徒法不足以自行,刑責修再高,都是從最高本刑修,但法官卻很慈悲,都從最輕本刑量刑。加上逮不到幕後主嫌、金主,狂抓車手、人頭帳戶,判得再重,也無法打擊詐團氣燄。

尤其詐欺是跨境犯罪,打詐要能成功,還得仰賴兩岸共打,才有辦法掌握藏在柬埔寨、緬甸的詐欺機房,這才是賴政府該面對的事。打詐不能只靠修法亡羊補牢,若無法讓人民有感,就僅是表面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