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司法制裁有限 交織血淚漁場

中國時報【劉宥廷、潘建志】 外籍漁工超時工作是不爭事實,在面臨缺工下,業者大肆利用「境外聘雇」巧門,使海上勞務剝削得以長驅直入,讓遠洋漁船成為「法外孤島」,淪為勞工人權保障禁區,作實「血淚漁場」及「海上奴工」之譏,加以司法機關起訴定罪案件少,制裁不力也使得類似剝削案層出不窮。 岸置所內空間狹小,人多的時候根本人擠人,曾有漁工痛批「環境比監獄還糟糕」,而所內管制嚴格,謝絕無關係的訪客,並遍布鐵門窗、鐵絲網、監視器,完全沒有個人隱私。 陳姓船東表示,外籍漁工區分境內、境外,近海漁船會雇用境內外籍漁工,遠洋漁船多是由第三地上船作業的境外外籍漁工,但境外的也可隨船返台進港,不過行動僅能待船上,不得下船。 船東不諱言說,境內漁工適用勞基法,有些不肖仲介或船東為省成本開銷,就會在岸置所集體拘禁也方便管控,但也有船東擔心外籍漁工混雜不同國籍,外出酒後鬧事或趁機落跑時有所聞,倘若沒集體管控,要是出了人命,找誰負責。 已退休的林姓船長說,過去人權及法律觀念不普及,較多虐待外籍漁工情形,像苛扣漁工薪水、隨意打罵等。不過,現在船上外籍漁工成為多數,有時候船長還得看他們臉色,一旦發生衝突,還可能成海上喋血案受害者。 他說,境外聘雇容易造成壓低人事成本、剝削或虐待漁工的情形,東港過去曾有大批大陸漁工,因受限於法律及兩岸關係,大陸漁工只要一上岸,就得待在「東港大陸漁工岸置所」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外出,全盛時期曾有1000多人。不過現在大陸經濟起飛,岸置所內早就無大陸漁工,已閒置好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