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產權糾紛 古蹟公益跟著陪葬

中國時報【譚宇哲】 新北文化局、淡水文化基金會為了園區公有土地租金一事對簿公堂,由於今年2月雙方點交土地未果,加上全案仍在法院審理,園區內的維管權責模糊不清,古蹟園區辦搖滾派對遭人檢舉,雙方卻互控對方疏失,在產權糾紛的針鋒相對下,古蹟園區未來發展令人憂心。 文化局與淡水文化基金會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契約,2015年因續約條件增列基金會每年須支付土地租金約250萬元,雙方歷經7次協商未達共識,今年初才解除委託經營管理契約,卻又發生土地點交條件未達共識,導致雙方對於園區維護管理權責,始終是各有主張。 此次在淡水文化園區內的搖滾派對已舉辦超過6年,公益空間是否適合作為售票演出場地有待公評,但若有可能汙損、破壞古蹟的行為,事前就該有明確的權責單位約束管理,不該是相互指責,徒將古蹟資產曝於不確定的風險之中。 文化局與淡水文化基金會的產權糾紛,姑且不論是討租金的不公,抑或是占地的無理,雙方應以全民公有財利益為優先,放下既有歧見,共商古蹟園區未來營運管理的活化之路。 如果要全面免費開放就要落實,如果允許營利活動進駐,那就訂好遊戲規則,弄清楚方針和權責,不要讓古蹟公益跟著產權糾紛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