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維護軍紀 前線叛逃必須懲處

金門二膽島守備隊上兵陳嘉壎的通緝令已發,陸委會也證實陳兵人在廈門,不論陳兵最後是否遣返,叛逃已是事實,儘管時代不同了,金防部的各級幹部無需連坐拔官,但前線叛逃是大忌,該有的行政懲處,絕不能免除。

上一次前線叛逃已是40多年前的事,即民國68年5月,任職金防部馬山連連長的林毅夫游泳叛逃,林的侯姓營長也負起責任退役;現在金防部大幅裁軍,都改成守備大隊,沒有營長了,雖無須拔官,但出這麼大的事,守備大隊等主官管,仍需行政懲處。

國防部長邱國正上周在立院備詢,不小心說出,他每周都會收到保防單位有關前線官兵的報告,陳兵欠債叛逃已是事實,保防單位也有責任,理應懲處。事實上,不僅外島中的離島,包括陸戰隊派駐在東沙的官兵,政戰單位每周都要向海軍與國防部報告,只要安全查核有問題,或發現官兵情緒不對,即應馬上處置調離。金防部沒做到這點,無論是保防單位或部隊主官管,責任是跑不掉的。

至於二膽防務,邱國正指出,該島面積僅0.28平方公里,大家都知道沒多大,哪幾個哨所在什麼位置,一清二楚,每次主官交接都會做調整,然而,再怎麼調整,對單兵而言就是發揚火力,但沒有必要把部隊換掉,「那個年代已經過去了」。簡而言之,二膽不會換防,僅做小部分的調整。

就像邱國正說的,時代不同了,陳兵的叛逃,並沒有影響到部隊軍心士氣,軍方也以個案視之,但部隊的軍紀螺絲鬆了,是不爭事實,所以陳兵逃叛案,須有行政懲處,以正視聽並做為警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