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蓋大樓過高遮陽 影響鄰居「日照權」恐違建築法

新竹市 / 莊明憲 張桓軒 陳心慈 報導

台灣房價高漲,都更案越來越多,市區大樓也越蓋越高,造成不少低樓層住戶「日照權」受到影響,內政部在2020年7月時增修「日照權」規定,超過21公尺、7層樓以上建案,要讓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基地,在日照最短的冬至也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如果家裡的陽光被對面高樓大廈擋住,可以提出相關告訴。而綜觀各國,包括日本、德國等,甚至有窗戶權和光照權的規定。

民眾說:「這就是我家的白天室內。」整個房間,暗到伸手不見五指,不敢相信現在是白天。民眾說:「(白天)一定要開電燈,不然是像這樣烏漆抹黑的,如果陰天的話更慘。」民眾說:「(應該是)比較亮麗,自從這棟大樓起來以後,就有一個切面,丟掉一半的日照。」

走到外面終於,看到一絲陽光家中的光照,被後續蓋起來的高樓大廈擋住,成了不少市井小民的困擾,但日照權在法律規定,是攸關生存的基本權利,內政部在2020年7月增修「日照權」規定,超過21公尺、7層樓以上建案,要讓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基地,在日照最短的冬至,也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律師余韋德說:「如果未來有所謂的日照權,權利受有影響,可以搭配民法上其他權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

矮小房屋被前排大廈遮住,彷彿是被「蓋火鍋」,都更案越來越多,專家也透露包括景觀和日照權,巷弄內低矮老房最容易受到影響。台灣房屋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說:「像這樣如果要居住的話呢,都會比較仰賴除濕機,還有烘衣機這樣子的家電,對於自住客來說,這樣子的房子,通常購買意願都不高。」

從各國法規來看日本就有規定,一定高度的房子,不可侵犯鄰居的日照權,如果違法,建商甚至還要付出賠償金,奧地利則有窗戶權,保障住戶採光及透氣的權利,德國則規定,建築物有義務保持2.5公尺棟距,保障光線權。新房一棟棟蓋,小屋被大樓包夾,奪走光照和賞景的權力,相關法規期望保障民眾權力,也不容鄰居建築偷走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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