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促廢1年義務役公投案3月15日聽證

1年期義務役士兵實施手榴彈投擲訓練。(黃世麒攝)
1年期義務役士兵實施手榴彈投擲訓練。(黃世麒攝)

新黨輿情中心主任季節去年12月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廢止2022年12月29日國防部宣布『將民國94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役男義務役役期延長為1年』之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該案今年1月經過中選會審議,認為有舉行聽證必要,初步規畫3月15日上午10時舉行聽證,以釐清相關爭點。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有關季節去年12月8日所提全國性公投案,經中選會今年1月19日第598次委員會議審議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該案聽證預定將由陳月端委員主持,初步規畫3月15日上午10時舉行聽證。

根據會議紀錄,中選會委員認為,理由書使用「陰謀」二字帶有負面意涵,非屬客觀、中立文字,似有違用詞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會議紀錄並提及,「顯然就是因為配合美國,美國想讓台灣變成烏克蘭第二」、「達成美國繼續獨霸世界的目的」。此段文字與國防部提出延長兵役係因「近年全國政經情勢劇變。我國面對嚴峻區域挑戰變局,以及受到烏俄戰爭啟發省思,引發國人關注意其調整議題。」並不相符,是否有誤導之虞,模糊公投訴求之焦點,而與用詞辨法第7條第1項第1款、第4條第7款規定有違,尚待釐清。

另,公投提案定性為「重大政策之複決」,所欲廢止之公告,其作成之依據為兵役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惟廢止公告,其法律依據仍存,是否能達成提案目的即有疑義,則本案是否應定性為「法律之複決」方屬正本清源,應有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釐清之必要,以上均增列為聽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