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陽明山側錄無線電 國防部:危害軍事機密安全

國防部今天(27日)晚間表示,去年8月,有民眾私自前往國軍陽明山雷達站附近蒐錄雷達無線電訊號,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為被告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已經對涉案人員緩起訴處分,國防部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國防部今天表示,國內某科技公司林姓負責人以及許姓資訊工程師,在2016年8月間,私自前往國軍陽明山雷達站附近蒐錄雷達無線電訊號,經警方查獲移送法辦。士林地檢署在今天偵查終結,認為被告等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4條第1項「收集國家機密罪」,對涉案人員緩起訴處分。 國防部指出,遭被告側錄的無線電訊號,確實是機密級的軍事機密,雖然內容因為有加密沒有外洩,但這種行為已經觸犯「收集國家機密罪」,除了嚴重危害軍事機密安全外,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 國防部呼籲類似案件應從重量刑,才能達嚇阻效果,也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