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作簡易水土保持需繳回饋金 新社地主跳腳

記者黃玿琮/台中報導

新社區江姓土地業主為在農地整地植樹,依法向市府申請簡易水土保持計畫,詎料施作完工後,才接獲市府水利局通知須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12萬5000多元;江姓業主抱怨,市府有關單位在民眾申請時未告知,完工後才通知要繳回饋金,令人難以接受。

江姓土地業主指出,她計畫在位於新社區的土地上種植五葉松,由於地勢低窪,為避免樹木浸水無法存活,因此決定將地面填高,而依法向市府農業局申請「簡易水土保持計畫」;經市府核准於去年10月23日起至11月23日止,1個月內進行開挖整地,核准公文中並未說明需要繳交水保回饋金。

詎料,完工後半個多月,去年12月17日才接獲農業局通知需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12萬5000多元。江姓業主說,在自己的土地上整地種樹,依法申請簡易水保竟然還要繳錢;尤其申請時未告知,完工後才通知要繳回饋金,實令人難以接受。

市府農業局表示,針對新社區山坡地開發利用需繳回饋金一事,主要是新社區土地幾乎都列為山坡地,山坡地以國土保安為重,一切依照森林法「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訂定辦理,只要土地開發都得照比例繳交回饋金。

水利局坡地管理科則指出,地主只要在完工前繳交回饋金就屬合法,地主申報完工後,水利局將派員會勘,收到回饋金收據影本才能核准完工。若地主未依規定繳回饋金,水利局可依法開罰6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