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威全專欄/液體蛋之後 牛豬雞的食品包裝亂象

施威全專欄/液體蛋之後 牛豬雞的食品包裝亂象
施威全專欄/液體蛋之後 牛豬雞的食品包裝亂象

施威全/東吳大學全球華商研究中心諮委

「Linbay好油」林裕紘自導自演,真正從雞蛋爭議裡脫身的是剛辭掉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董事長的林聰賢,從缺蛋、高蛋價、黴蛋、混蛋、到產地標示,責任多在畜產會。農業部畜牧司人力有限、資源少,家禽年度產銷調配計畫與價格穩定的擬定與實施,皆授權畜產會擔當,特別是亂象濫觴時的缺蛋、搶蛋,事關禽流感,而當下政策不以撲滅病禽為原則,讓台灣社會與禽流感共存,雞隻死亡率高,農委會遮掩,畜產會主責疾病防疫和家禽產業結構調整的規劃與推動,卻無力推動產業升級因應疾病,導致後面連串雞蛋危機。

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慣例由農委會委會副主委兼,無給職,後來酬庸給農委會主委卸任的林聰賢,有給職。以前農委會主委、副主委指揮畜產會較方便,一條鞭;林聰明當畜產會董事長,身為太上皇配合程度低。畜產會資源不少,有台灣區肉品發展基金、台灣區家禽發展基金、台灣區種豬發展基金,是處理禽流感、釋出資源協助升級、補助獎勵、調控飼料價格、因應蛋價的重要單位,但蛋價問題上畜產會的作為力道太弱。禽舍衛生、設備未升級,禽流感與蛋價紛擾糾葛,物流過程也加劇感染,考驗嚴峻。林聰賢在農委會主委任內爆發了1450萬養網軍爭議,涉及拿非洲豬瘟防疫基金搞認知作戰,林聰賢到了畜產會,網軍人馬跟著轉進,蛋、雞、與雞農,顯然不是他工作首要。

蛋的問題還沒完,液體蛋產地來源標示一案,揭露了主管蛋的農委會竟然搞錯;液蛋產品均交由中央畜產會處理,畜產會作為蛋專家也弄錯,後來是衛福部認定農委會錯。但細究相關規定,衛福部主管的「食安法」及相關行政命令「液蛋衛生標準」、「液蛋產品標示規定」,都沒有規定液蛋的原產地如何認定,液蛋的原產地如何認定必須照「關稅法」的子法「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而認定,主管機關是財政部。一顆蛋以液體型態銷售、流通,涉及至少5個中央機關與法人,這例子不罕見,罕見的是管蛋的農業部竟然搞不清楚自己負責的農產必須遵循哪些其他機關的規定。這就好像主管特種行業的經發局在聯合稽查時不知道要邀請消防局、工務局、警察局…一起派員。怎會有如此混的農業部與畜產會?

液體蛋問題是台灣食品銷售包裝亂象的冰山一角。食品在市面上流通,涉及健康與消費者權益,照理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其「施行細則」、「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與「商品標示法」都有關係,這些法令的主管機關都有責任把關,但液體蛋該如何標示?美國豬肉在台灣加工後到底算台灣製還是美國產?美國棒棒腿在台灣炸過包裝販賣,須要註明是美國腿嗎?「公平交易法」提了標示,但沒有說明原產地該如何標示;「商品標示法」把產地標示規定推給「中央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法」只說「附中文標示及說明書,其內容不得較原產地之標示及說明書簡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也只講依照「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認定之」。管衛生、商品、消費者權益的機關和法律都聽財政部的,但財政部規範原產地標準,目的是處理自由貿易與關稅,才不管這貨物是馬桶還是食品,是吃的還是拿來裝排泄物的,但該為衛生把關、為食品把關、為農業把關、為消費者權益把關的法令與機關,都看財政部的說法,而不是站在自身的主管立場,多出些力,多想想如何盡責。

消費者權益與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就讓財政部決定了,而財政部那套來自WTO,來自FTA,主題是貿易不是安全。

因此,此刻走進超級市場,可以看到如下亂象:標榜韓式炸雞的冷凍食品,在包裝背面寫著台灣製,但雞肉來源國不標明;標榜義大利傳統香腸的食品,包裝後面寫台灣製,成分裡豬肉不寫來源國,要看到最底下一行小字,才看到肉來源是西班牙、加拿大,整個成分與製作與義大利完全無關;冷凍水餃,許多會在包裝正面大大寫著臺灣豬肉,但豬肉來源非台灣的冷凍水餃,在包裝後面小字可以看出水餃是台灣製,豬肉來自何處則無標明。

現行的商品規定、消費者權益規定、衛生安全規定,使得販賣者得以隱匿不利於其行銷的資訊,或者被迫揭露的同時,把字藏的小小的;而有利於銷售的資訊,不管真假,真臺灣豬、假義大利香腸,都大大的彰顯。這是主管相關法令的行政院院本部、公平會、經濟部、農業部、經濟部、衛福部都依憑財政部處理原產地規定,沒有多花些力氣捍衛自己職責的結果。液體蛋暴露的不是政治問題,林聰賢、陳吉仲下台,問題不能就此放過,應該藉此積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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