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爆竹導致警民衝突 中國大陸禁郵寄煙花

中國大陸河南民眾元旦期間挑戰煙花「禁燃令」,燃放煙花與警方爆發衝突,年關將屆,中國大陸國家郵政局發布通知,嚴令各企業不得為生產和銷售煙花爆竹的客戶提供寄遞服務。

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國家郵政局下令,各地郵政管理部門、各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寄遞管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結合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迅即傳達部署,逐級落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嚴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遞管道從事違法犯罪,嚴防禁寄物品流入寄遞管道導致重大公安事件。儘管當局三令五申下達禁燃令,報導說,廣東、山東、遼寧仍有條件允許民眾燃放爆竹。

廣東佛山市高明區政府4日發布通告,高明區於農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15日6時至23時,可以在指定的4個區域燃放C、D類煙花爆竹;嚴禁燃放A、B類煙花爆竹和孔明燈。

美國之音、香港01、環球網等媒體報導,燃放煙花爆竹導致警民衝突事件發生在河南鹿邑,當地年輕群眾疑似不滿官方祭出燃放煙花爆竹禁令,與警方發生大規模衝突。現場大批民眾包圍警車頻頻叫囂吆喝,伴隨釋放的煙花,他們踩踏警車,與員警推擠、衝撞;也有年輕人砸警車,車子擋風玻璃被砸碎,警車被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