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遺孀稱謝長廷「KMT特務」遭求償80萬 二審仍勝訴免賠

駐日代表謝長廷。(圖/TVBS資料照)
駐日代表謝長廷。(圖/TVBS資料照)

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妻施陳嘉君2021年10至11月間在臉書指稱,駐日代表謝長廷早年是國民黨安排的「特務、線民」,遭謝長廷提告求償80萬元並刪除貼文。一審認為,施陳嘉君的言論並非空穴來風,就算未能證明與事實相符,仍受言論自由保障,判謝長廷敗訴,謝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4)日駁回上訴,可上訴。

施陳嘉君一審時主張,「特務」是中性詞彙,不涉及名譽,且她身為政治受難者的家屬和歷史研究者,基於歷史研究與思考,再依據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等人的說法,認定謝長廷在歷史中的角色就是「特務」,她的判斷應受到《憲法》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的保障。

士院法官認為,施陳嘉君貼文的主要證據,是高明輝跟告訴她,1982年蔣經國滿意謝長廷的表現,向時任調查局長阮成章稱謝長廷是自己人,阮、高2人在調查局招待所頒發獎金20萬元給謝長廷;高明輝也證稱,曾主動向別人說起調查局給謝長廷錢的事。

一審認為,施陳嘉君已經符合合理查證的要求,判決施陳嘉君無須賠償及刪文。謝長廷不滿上訴二審。

高院認為,施陳嘉君是因信賴高國輝對她所說的親身見聞,且有施明德生前的臉書貼文,以及前調查員白瑄、李義雄皆曾出書記載謝長廷是調查局的線民而據以判斷,認定她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為真實。

法官認為,施陳的貼文對謝長廷私德的批評事涉公益,容錯空間應較大,以維護對於事實性言論的合理發表空間,縱使她未能證明其內容與事實相符,但她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對事涉公益的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評論,未侵害名譽權,駁回謝長廷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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