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10分鐘出站 台鐵急踩煞車

台鐵局原定明年元旦起,依照最新公布之《旅客運送契約》訂定,搭乘台鐵乘客於抵達目的車站後,應於十分鐘內出站,除非有正常理由,否則超過時間將加收十五元,交通部長賀陳旦本週接受質詢時也表示,十分鐘似乎太為嚴格;對此,台鐵局昨(七)日下午臨時急踩煞車表示,因考量台鐵站場環境不同、尖峰時段出站速度及員工執行上易與旅客產生爭執等,故宣布不實施。 根據新契約明示,乘台鐵旅客持用車票、乘車券乘車者,應於到站之十分鐘內出站,中途下車者,最晚於下車前最近一班列車發車後十分鐘內出站,若超過時間,台鐵會加收取等同於復興號最起碼啟程價十五元。 也由於本周立法院多名立委曾對此契約質疑,台鐵於前(六)日曾表示,新契約將以柔性勸導為主,對年長、行動不便或親子族群,仍將主動提供關懷與服務,新措施於實施三個月後檢討;豈知昨日下午台鐵卻發新聞稿表示,新契約於公告期間內聽取多方意見後,因考量環境不同、時段出站速度及員工執行上不易等原因故不實施,並強調為減少到站旅客逗留於月臺,影響車站秩序及旅客安全,旅客乘車完畢後,仍請儘速出站,未來會對無故逗留在月台旅客持續進行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