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管理 高、南、桃、中4直轄市獲特優等級

為提升地方政府執行旅宿業管理成效,交通部觀光局於去(一○九)年十月至十二月間,辦理該年度各地方政府旅宿業管理績效評比考核業務,針對「消費者住宿安全及保障、非法旅宿掌握及稽查、合法旅宿管理及輔導」等三面向,邀請各界專家學者組成旅宿業管理輔導績效評比小組,經評比後結果,高雄市、臺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等四個直轄市榮獲特優等級。

觀光局表示,每年持續落實「城市好旅宿」考核制度,逐年因時制宜持續滾動式精進修正評比制度,透過評比小組檢視各縣市管理情形,各地方政府對於旅宿業管理作為多已逐步強化與落實,惟考核區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亦為本年度考核之重點,為保障安全旅客住宿之安全;觀光局長張錫聰表示,將持續督促各縣市政府落實非法旅宿管理與防疫工作並重,加強各項旅宿管理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整體而言,去年度評比績優縣市(甲等以上)計有十縣市,雖部分地方政府旅宿稽查成效略減,未來觀光局將持續要求考核績效未達甲等之縣市限期提出改善措施,持續輔導及督促其改善,並藉由補助稽查經費、現場督導、法規研習、修法、定期公布各地方政府旅宿管理績效等措施,協助其克服旅宿業管理上之困境,由中央與地方用心共同把關,達到提升旅宿業品質,進而保障旅客權益及安全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