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應依規填報營運表及投保責任保險

近年金門旅宿業成長迅速,截至目前合法旅館計21家、民宿計410家;為掌握旅宿業營運狀況,交通部觀光局要求業者每半年須提供營運報表,以利統計與管理。觀光處表示轄內合法旅宿業者應於每年1月及7月底前,將前半年每月客房住用率、住宿人數、經營收入統計等資料,上網填報並陳報地方主管機關,未依規定辦理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請業者務必遵守規範,以免受罰。 觀光處提醒旅宿業者除須定期完成線上營運報表之填報外,為提升本縣觀光旅遊品質及保障住宿旅客之權益及安全,旅宿業者應依「旅館業管理規則」及「民宿管理辦法」規定投保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之業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廢止營業登記證。業者可至「臺灣旅宿網」-「業者填報」登入,點選左側「營運報表」填寫相關資料;業者如不想錯過重要訊息,可至「帳號管理」內填妥聯絡人姓名、手機及E-mail等資訊,以利主管機關通知重要訊息。 觀光處進一步表示,為避免影響參加相關住宿優惠活動權益,旅宿業者應依規定完成營運報表申報及投保責任保險,有關「臺灣旅宿網」系統操作或相關問題,請洽本府觀光處觀光業務科許小姐或莊先生(082-318823#62717),亦可洽交通部觀光局嚴小姐(02-23491500#8525)。】 圖一:觀光處輔導業者填報系統。 圖二:填報系統頁面。